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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人民检察院
“碳汇+检察”护生态

本报讯通讯 员 周青青 报道:12月15日,房县人民检察院现场监督一起非法狩猎案件被告人王某某执行生效刑事判决,以劳务方式替代赔偿其对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的损失。

房县人民检察院探索构建“碳汇+检察”生态检察机制,在依法惩罚犯罪的同时,积极适用碳汇补偿、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模式,形成打击与修复并重、预防与宣传并举的办案路径。

该院推动县财政局设立“碳汇补偿”专用资金账户,对案件当事人缴纳的碳汇赔偿金实行统一监管;与县林业局共建两处碳汇造林示范基地,分别在白鹤镇、中坝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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