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7天
本报讯记者纪枫波特约记者叶相成报道:1月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3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7天,占比达92.3%,PM10为53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比下降4.0%;PM2.5为29.2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比下降10.9%;重污染天数为零。其中,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PM2.5平均浓度三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全省下达的考核目标。
去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以日保年”,严防死守“每一天”,全力守护“十堰蓝”。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天对城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天候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解决。持续对中心城区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月考制”,并奖优罚劣。大力开展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建材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汽车维修行业喷漆废气规范化处置及汽车维修 I/M制度闭环率提升等专项行动,整改建材行业污染问题83个,督促432家餐饮门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达标。新建成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2家,全市累计建成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28家,环保、公安联合路检路查车辆3540台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及编码登记872台次,全市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719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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