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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宏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法院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十堰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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