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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十自批前公示(2024)第008号
关于“十堰星月海置业有限公司德润华府项目11、12、13、15号楼户型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堰星月海置业有限公司德润华府项目11、12、13、15号楼户型局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您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十堰星月海置业有限公司德润华府项目位于林荫大道与天津路交会处。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4818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可配建商业所占比例≤10%),规划建筑方案已审批。现为进一步提升森林花园建筑品质,该单位向我局申请对尚未建设的11、12、13、15号楼户型局部进行调整。

1、11号楼边户奇数层空中花园外挑宽度由原规划设计3.4米调整为6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25m2调整为43.64m2;偶数层原规划设计3.8米调整为6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25m2调整为45.13m2;中间户奇数层空中花园外挑宽度由原规划设计3.5米调整为4.4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17.4m2调整为34.89m2;偶数层原规划设计3.1米调整为4.4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17.4m2调整为32.8m2。

2、12号楼边户奇数层空中花园外挑宽度由原规划设计外挑宽度3.2米调整为4.6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23.6m2调整为44.45m2;偶数层原规划设计4.5米调整为6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23.6m2调整为44.99m2;中间户奇数层空中花园外挑宽度由原规划设计3.5米调整为4.2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17.4m2调整为34.89m2;偶数层原规划设计3米调整为5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17.4m2调整为44.99m2。

3、13号楼边户奇数层空中花园外挑宽度由原规划设计3.2米调整为4.6米、5.3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23.6m2调整为44.45m2、37.08m2;偶数层原规划设计4.5米调整为6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23.6m2调整为44.99m2;中间户奇数层空中花园外挑宽度由原规划设计3.5米调整为4.9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17.4m2调整为32.69m2;偶数层原规划设计3.0米调整为4.2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17.4m2调整为32.33m2。

4、15号楼奇数层空中花园面宽由原规划设计7.2米调整为10.8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23.7m2调整为38.24m2、41.7m2;偶数层原规划设计4.65米调整为6.5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由23.7m2调整为45.14m2、38.64m2。

5、12、13号楼边户临林荫大道一侧卧室新增飘窗。

6、已建10号楼与尚未建设的11号楼建筑山墙间距由原规划设计19.1米减小为16.5米,尚未建设的11号楼与12号楼建筑山墙间距由原规划设计25.7米减小为21.8米,尚未建设的12号楼与13号楼建筑山墙间距由原规划设计19.5米减小为16.99米,尚未建设的13号楼与15号楼建筑山墙间距由原规划设计41.55米减小为39.9米。

此次调整未改变项目总建筑面积及总计容建筑面积,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技术规定要求。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

3、(十自)规条字(2020)第27号《出让用地规划条件》;

4、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0491号《不动产权证书》。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公示屏、项目现场、项目售楼部;

2、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李波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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