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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景阳乡
干部化纠纷 邻居解心结

本报讯 记者马胜江通讯员 刘虎 报道:6月28日,在郧西县景阳乡综治中心,村民魏某某和邻居刘某某在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一起因道路问题引起的邻里纠纷最终达成和解。

据了解,早在2000年,为了出行方便,魏某某与刘某某、赵某某三家经协商,共同出工出力,从通村路修建了一条通往自家的入户路。因当时修的泥土路太窄不能通车,2022年,魏某某提议对泥土路进行拓宽硬化,由于刘某某已不在原籍居住且不愿出资,于是魏某某、赵某某共出资5300元将路面拓宽,施工过程中遭到刘某某阻拦,导致路面未能硬化。之后,魏某某同意刘某某的家人从拓宽后的道路上通过,但不让他家的车辆通行。

6月26日,刘某某驾驶面包车返乡,准备修缮老宅。当面包车及施工车经过拓宽后的道路时,被魏某某放置在路中间的水泥管和树木挡住。魏某某认为2022年扩宽道路时,刘某某未出钱,故不让刘某某的车辆通行,而刘某某认为路不是魏某某一家的,自己有权通行,双方互不相让,随后报警。

6月27日,郧西县公安局景阳派出所接警后,教导员 刘虎 迅速赶到现场,了解事情原委后,分头劝说魏某某和刘某某从邻里关系长远出发,互谅互让,协商化解纠纷。经做思想工作,魏某某表示让刘某某均摊拓宽路面费用1700余元,刘某某则要求对方出具修路费用明细才会均摊费用。

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 刘虎 争取乡党委的支持,借助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组织相关平安建设力量联合进行调解。

6月28日,景阳乡平安办、派出所、涉事地村委会等相关单位人员参与协调化解魏刘两家纠纷。情绪疏导、情感感化、政策解读、普法宣讲……联合调解组成员密切配合,经过耐心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某分摊拓宽入户路费用1760元,道路由3户邻居共同使用管护,刘某某当场支付费用,魏、刘两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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