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法雷诺破管字1号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2日,裁定受理十堰法雷诺科技动力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湖北精为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该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9月18日前,向管理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北路76号天麟盛华广场一单元402室;联系人:穆玉龙;电话:18071357391)申报债权并提交相应证据。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定于2024年9月28日上午9时在十堰市美乐宾馆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十堰法雷诺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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