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人民法院
一案“结”促两案“解”
本报讯 记者马桂滨通讯员 傅娟娟王诗君 报道:8月6日,笔者从茅箭区人民法院获悉,在驻茅箭区人民法院仲裁调解中心团队的努力下,成功调解了两起涉及同一被告的纠纷案件,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彰显了司法调解的高效与便捷。
据悉,A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B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分别将湖北某装备公司诉至茅箭区人民法院。针对这两起案件案由相近、被告相同的特殊情况,茅箭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迅速行动,将案件交由驻院的仲裁调解中心团队一并处理。
调解现场,调解员运用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展开协商。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最终三方就欠款的分期支付、逾期及违约利息的减免等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同时,原告 A公司和 B公司主动承担大部分调解费用,体现了和谐解决纠纷的良好风尚。
此次调解工作的成功,不仅高效解决当事人的纠纷,也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茅箭区人民法院将深入实施诉前调解纠纷模式,以更加专业、高效、便捷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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