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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水源区生态保护典型案(事)例新闻发布会
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讯记者李平报道:8月15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水源区生态保护典型案(事)例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近年来涉水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十大水源区生态保护典型案(事)例。

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服务中心大局、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水源区生态环境,护航“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十堰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3年来,全市法院妥善审理本地区涉土地、森林、水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508件,其中民事案件151件、刑事案件256件、行政案件101件。同时,跨区域审理襄阳、随州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

发布的10件水源区生态保护典型案(事)例,系统展示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司法之力护航水源区生态安全的司法实践。其中案例7件,包括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类型。事例3件,包括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六个一律”工作机制、司法保护基地八件事、丹江口市人民法院联合有关部门组建执法办案中心等创新做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水源区保护的工作要求,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理念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依法促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以司法之力为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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