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 员 王佑敏 报道:8月22日,笔者从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获悉,今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扛牢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不到位、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同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治理为切入口,“点线面”结合深入推进专项整治。
紧盯安排部署,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驻在单位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整治方案,建立重点民生实事行政村清单,对全市已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督促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通过参加会议、通气会商等方式,及时跟踪掌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问题排查彻底、整改到位。
紧盯工作任务,强化实地督查。会同驻在单位职能科室成立联合督查组,先后赴茅箭区赛武当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黄家村、张湾区方滩乡徐家湾村等行政村污水处理站,通过实地查看、调阅资料、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当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管理维护情况及运行台账规范建立情况,重点针对是否开展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流、是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等进行监督检查。
紧盯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运用督导检查、约谈提醒、发函督办等方式,对市生态环境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嵌入式”监督,下发集中整治工作任务清单,督促指导市生态环境系统通过自查梳理近年来群众信访、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环评审批、监管执法等工作中的问题线索,一方面对业务工作方面的问题督促整改,另一方面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分析会商,研判排查问题线索中可能存在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研究下一步核查处置和追责问责措施,以强有力的监督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我们推动建立驻在单位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的工作机制,周小结、月调度,确保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有序推进。”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组通过约谈提醒、调度进展、现场检查等方式,嵌入式、跟踪式监督。截至目前,督促市生态环境系统落实《十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乡村建设“六件事”等工作,新增109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治理管控。其中,纳入全市重点民生实事的30个行政村,已有24个完成污水治理管控,其他6个村正在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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