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国资委
健全监管体系 落实安全责任
本报讯通讯 员 温思思 报道:9月2日,笔者从市政府国资委获悉,该委出台《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出资人的监管关系,从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基本要求、报告制度、监管与奖惩等方面,督促指导出资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考核细则》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和领导班子综合绩效考核,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负责人薪酬、企业领导班子综合绩效、企业评先评优等挂钩,倒逼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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