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集中执行 维护企业权益
本报讯记者马胜江报道:10月31日至11月1日,郧西县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两天的“营商环境日”集中执行行动,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0月31日,该院执行干警奔赴郧西县马安镇、夹河镇、羊尾镇、关防乡、店子镇及十堰市区等地积极查找被执行人。
老河口市某木业公司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在审理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但王某一直未按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义务。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该木业公司表示企业资金紧张,急需货款周转。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当天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文书,并迅速通过网上查控,对王某的银行存款、车辆以及不动产等进行查询、控制,仅用4天时间就快速结案,成功缓解了企业的资金难题。
湖北某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立案后迅速了解被执行人天津某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评估其还款能力。考虑到该公司还款态度积极,贸然采取冻结账户、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可能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执行干警决定搭建对话平台,尽力促使双方友好协商。通过多轮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日,被执行企业按照约定履行完毕。执行干警通过努力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企业的胜诉权益,又为被执行企业争取到履行时间和生存空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次集中执行,郧西县人民法院共拘传11人、拘留2人,腾退交付门面房2间、车位4个,执行完毕案件4件,有力保障了当事人和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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