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少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十堰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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