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重点区域文物资源核查工作
摸清文物家底 保护文化遗产
本报讯记者周仑报道:日前,记者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四普办)获悉,为落实国家文物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普查重点区域文物资源系统核查工作,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查尽查。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是赓续中华文脉、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也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点线索区域。通过梳理,我市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镇1处(上津古城)、湖北省历史文化名村2处、中国传统村落15处、历史建筑104处,共复查三普文物点108处,新发现众多文物线索。
市四普办按照文物普查总体方案与标准规范要求,对全市104处历史建筑名录与3267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逐一校核比对,发现部分名录身份重叠,将根据有关规定,会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依法依规提请调整,让保护对象身份具有唯一性,妥善解决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对已公布历史建筑中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要求县级普查办通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纳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
下一步,市四普办将继续落实“应查尽查、不漏一处”普查工作要求,全面摸清普查重点区域不可移动文物家底和保存状况,丰富文物资源数量和种类,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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