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法院
全力维护“银发劳动者”权益
本报讯记者潘雪通讯 员 詹童 报道:“我现在已经能下地干活了,就是下雨天受伤的地方还有点疼。”5月6日,郧阳区人民法院茶店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来到青山镇某村对75岁的张老汉进行案后回访时,张老汉对工作人员说。
2022年12月,张老汉在乡间小路行走时遭遇车祸,致左胫骨、左腓骨开放性骨折,经交警认定,肇事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可保险公司却以“张老汉超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拒绝赔付相关费用。2024年7月,因赔偿协商未果,张老汉将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诉至郧阳区人民法院,主张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及对妻子杨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经审理查明,张老汉虽年逾七旬,但确系家庭主要劳动力。郧阳区人民法院最终参照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支持了其误工费11357元的诉求,并将其与三名成年子女共同作为其配偶杨某的义务扶养人,支持了张老汉主张的其配偶抚养费3937元的诉求。
“农村地区高龄劳动者普遍存在,其劳动贡献应被尊重,司法应当积极保护‘银发劳动者’权益。”承办法官权彬介绍,郧阳区人民法院计划联合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涉农高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机制,为“银龄族”撑起法律“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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