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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放心餐 喝放心酒 吃放心肉
——市商务局新闻发言人杨建宏答记者问

记者叶克西 见习记者杨锐

消费维权,呵护民生,是构建幸福十堰的永恒话题。昨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采访了市商务局新闻发言人杨建宏。

记者:目前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杨建宏:我市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包括商务部门对畜禽屠宰、酒类流通、餐饮、农产品进出口等行业实施的行政监管,简单地说就是让市民进 “放心餐”、喝 “放心酒”、吃“放心肉”。

记者:我市商务主管部门是如何对餐饮等服务行业加强监督管理的?

杨建宏:具体要从以下四个方面阐述。一是加大对饮食服务行业监管与服务,先后成立餐饮业、美发美容、洗染行业协会,增强行业自律。通过政府搭台,各协会组织企业参与各种技术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二是协同劳动部门和大中专院校,组织餐饮服务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中提升培训,并同市教育局联合筹划,由市职教集团与市饮食服务行业管理办公室组建商贸服务业人才培育基地,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三是与市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大检查。四是在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排专班深入企业督导检查。

记者: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出台后,十堰餐饮行业销售额下降了不少,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杨建宏:自今年元旦起,特别是春节之后,城区多数酒店的生意都有不同程度的下滑,中高档酒店的生意下滑较大,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两成。高档白酒的销售同比下降明显。

记者:我市商务部门如何看待厉行节约和促进消费之间的关系?

杨建宏:中央规定出台以后,餐饮领域奢华消费的势头得到遏制,得到了市民的一致赞许。虽然高档餐饮企业的营业收入和相关消费有所下降,但是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目标来看,反对奢华浪费和扩大消费的目的是一致的,并不矛盾。扩大消费并不意味着允许或者纵容浪费。从长期来看,不仅不会影响扩大消费,反而有利于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实现消费的可持续发展,并且有利于缓解农产品供求矛盾,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 《关于 “十二五”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意见》的相关要求,将促进绿色循环消费作为 “十二五”时期商务领域扩大消费的主要任务之一,进一步完善循环流通网络,倡导绿色消费理念,特别要切实减少一次性消费、过度消费和掠夺式消费等不科学的消费现象。

记者:我市商务主管部门是如何对酒类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的?

杨建宏:一是严格酒类市场准入、流通溯源制度管理,确保酒类商品消费安全。酒类市场实行准入和溯源是加强流通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杜绝假冒伪劣酒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有效途径。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已办理酒类备案登记8000多家,占经营户的50%。其中,酒类批发(代理)企业250家,占经营户的95%。全市酒类批发企业基本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流通的质量可追溯性。二是积极开展酒类专项整治工作,促进酒类流通领域健康有序发展。对未按要求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执行酒类随附单溯源制度规定的单位,向社会公示曝光,取消其酒类经营资格。三是实施未成年人禁酒警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了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积极在 《十堰晚报》、 《十堰日报》进行宣传和讨论,引起社会关注和支持。同时,制作和发放了向未成年人禁止售酒的警示牌1200多个,得到了学校和家长的支持。

记者:对销售假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商务部门是如何处罚的?

杨建宏:为保障市民喝上“放心酒”,我局积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对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企业或个人,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没收非法商品,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移送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处理,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移送相关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市商务局采取哪些措施确保百姓喝上“放心酒”?

杨建宏:一是培植经营品牌,实施“放心酒”工程。开展“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对已经备案登记并严格实施流通溯源制的经营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按照《酒类商品零售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批发管理规范》两个行业标准进行规范,分别在批发、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中确定一批“放心酒”单位。二是组建商务行政执法机构,加大酒类管理工作。近几年,商务部已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商务行政执法试点。今年,我们将尽快启动商务行政执法12312投诉电话平台,进一步加强酒类管理,力争市民饮酒安全。

记者:生猪屠宰是确保猪肉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如何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监管,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

杨建宏:为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监管,促进商务屠管工作竞进提质,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深入扎实地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按照新条例和 《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定点屠宰厂 (场)反复进行对照检查,督促其逐条逐项加以落实;同时,不断完善监督执法的形式、内容,始终把打击私屠滥宰纳入屠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肉食品市场监管。

认真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全面督促定点屠宰企业做好无害化处理的硬件设施建设,督促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照商务部统一监制的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的要求,如实记录无害化处理的原因、数量、方式、时间等信息,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大力推进 “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运用现代信息和网络监控技术,建立监管技术平台,加强对定点屠宰厂 (场)的实时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年内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确保 “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记者:鲜猪肉价格一直是市民关心的问题。我市实行生猪定点屠宰,是否会垄断市场猪肉造成价格上涨?

杨建宏:这一点请广大市民放心。一是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现我市有“双汇”、“雨润”等外来肉品在各大超市、市场销售,相互竞争,老百姓得实惠。二是定点屠宰企业统一收购优质生猪,成本价低,活体生猪贸易远比非定点屠宰的要好,并且从收购生猪、宰杀生猪到销售猪肉,都在物价部门全程监控下,杜绝了高利润。三是地下屠宰场缺乏监督,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因此,实行生猪定点屠宰既不会垄断市场,猪肉价格也不会因此而上涨,还让全市人民吃上了 “放心肉”。

记者:搞好猪肉质量安全,需要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部门密切协作。我市在加强部门协作方面有何举措?

杨建宏:我市就加强部门协作提出以下举措:动检部门把好集中检疫检验上市肉品质量关;工商部门负责定点屠宰场和肉食经营的市场管理,查上市肉品是否通过定点屠宰场检疫,有无漏检;卫生部门负责对屠宰场工人和肉食品经营人员健康状况,肉品卫生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税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肉食经营税收的征收、检查及管理;环保部门依法对屠宰厂 (场)的环境卫生和排污处理进行监督管理;公安部门配备专职干警负责配合屠宰行政政法,维护正常执法秩序,保障执法人员不受侵害;街办、居委会发现外来人员贩卖病害畜禽及肉产品,坚决不允许其在城区留宿,驱逐回原籍;对多次贩卖私屠滥宰“白条肉”的,工商管理部门应坚决取消其租赁的肉类食品摊位,屡教不改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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