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烟草故事之以案学法”系列25
涉烟违法行为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卷烟零售商户郑女士: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零售商户有违法行为,会是怎么一个处理程序?
十堰市烟草专卖局:根据《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规定,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检查主体确有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一)现场制作《检查(勘验)笔录》,并提请当事人签字确认。(二)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其涉嫌违法情况,告知当事人初步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三)现场开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请当事人核对先行登记保存的品种、数量等,核对无误后,在《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四)将先行登记保存的可以装箱封存的烟草专卖品及其他涉案物品现场装箱、封存。(五)告知当事人应于何时、带何材料、到何地、找何部门接受案件调查、处理。(通讯员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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