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9年04月16  星期 > 5版-文摘博览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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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摊”是误读

“公摊面积”以后真的要取消了?日前,住建部官网刊发《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消息引发网络热议。

之所以大家对这个话题如此关注,确实是“公摊面积”让购房者“很受伤”。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很长时间里,由于公摊面积缺少标准,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购房款,还要多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成本。

不过舆论基于取消房屋公摊的欢喜,怕是要被泼一盆冷水了。上述文件只是技术规范,不是法律规章。它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相关建设单位。至于开发商的市场交易,仍然会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延续管理,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外界对一份技术规范寄予厚望,指望它能够更改住房交易的模式,背后是公摊面积计算混乱下的购房焦虑。

目前的住房交易过程中,公摊面积相当不透明。我们只知道它包含了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等公共使用部分,但至于如何计算并分摊给各户,一直都没有统一的法律和技术标准。这导致同一栋楼、同户型的两套住房,套内面积相同,但加上公摊后的建筑面积却可能不一样。由于物业、取暖等费用,都是依据建筑面积算,难免造成不公。

公摊面积计算标准混乱导致的不透明和信息不对称,进一步提升了本就强势的开发商的话语权,为其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间。舆论对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皆是对于由公摊乱象引发的购房焦虑的真实反映。

(据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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