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创文责任单位被问责
本报讯 记者纪枫波报道:2018年,我市创文工作虽然取得了优异成绩,但少数单位因在创建工作中重视不够、作风不实、措施不力,导致在国测中发生不应该出现的丢分问题。昨日,市创文办印发《十堰市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扣分点位问题情况通报》 (以下简称 《通报》),对失分点位的责任单位作出处理。
《通报》指出,根据 《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责办法 (试行)》, 决定对失分点位的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对茅箭区、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市场开发中心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上述单位向市创文指挥部作出书面检查。
责成张湾区创文指挥部对花果街道头堰社区飞达东村小区、车城路街道岩岭社区四方新城小区失分点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责成郧阳区创文指挥部对郧阳文化广场、九里岗路口失分点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对市中医医院、市教育局、市妇联、原市文体局等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对反复督办整改不到位导致国测失分较多的五堰街道存在的问题,已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
市创文办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要树牢为民靠民惠民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保持警醒,举一反三,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精准精致抓好对标创建,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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