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重在齐抓共管
陈旭
10月15日,江苏无锡一辆大货车因严重超载,压垮高架桥,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重大交通事故。为有效治理超载、杜绝大货车“带病”上路,江苏省规定:11月4日起,超限车辆不得驶入江苏高速公路,要求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高速公路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部门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管控和处罚。
江苏的治超措施和经验,值得其他地方借鉴与推广。
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不少大货车主置安全于不顾,超速行驶,超量载货,不仅严重损害道路桥梁质量,还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统计数据显示,超载超限造成的危害巨大,到了迫在眉睫、非治不可的地步。
治理超限,首先要在高速公路入口安装必要的设施设备,所有货车必须接受称重检测。工作人员要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劝返和卸货处理,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收费站要安排专人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留存视频资料,将超限超载车辆照片、视频资料等传输给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为执法人员实施非现场执法提供证据。
重点收费站要设立公安、交通联合驻勤点,实行24小时驻勤,配合开展入口治超。对不听劝阻或扰乱交通秩序的车主,公安交管、交通执法部门要严查严处、绝不能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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