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十自规建工批前公示(2019)第44号
关于十堰东方明珠“幼儿园大门”项目的批前公示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拟对十堰东方明珠“幼儿园大门”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程序批准。
一、项目概况
十堰东方明珠“幼儿园大门”项目位于十堰市北京北路99号,东方明珠幼儿园是小区配套建筑,为了支持幼儿教育,巩固创文成果,根据现场实情,规划在原东方明珠城市花园16#楼南端头一层平台处设置幼儿园大门,建筑风格及色彩:现代风格(见效果图)。
经审查,该项目建筑间距等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依法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十政发[2016]16号)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十堰市国用(2015)第0004755号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公示屏(7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四、公示时间
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毛超群
电子邮箱:syghjg@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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