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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非道路移动机械上“户口”

本报讯 记者周亚晖 特约记者叶相成报道:日前,我市印发《十堰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在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工程机械、船舶机械、材料装卸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拥有量;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信息动态数据库,为下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监管、制定排放控制措施、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科学依据和重要支撑。

普查以建成区为重点,深入各工矿企业、在建工地、物流园区以及码头、铁路货场等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普查和登记工作,力争做到摸底调查全覆盖。

普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 (生产厂家名称、出厂日期),登记人信息 (所有人或使用人名称、联系方式),技术信息 (排放阶段、机械类型、燃料类型、污染控制装置),公开信息 (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标签)。

我市将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编码规则、排放标准的确认规则等要求核发环保登记编码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并按全省统一要求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明显位置安装、喷涂环保标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与机械信息一一对应,严禁“一机多码”或 “多机一码”现象。所有登记信息必须在2019年底前录入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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