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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镇
规范村级“小微权力”

本报讯 通讯员陈畅报道:近年来,竹溪县新洲镇多措并举规范村级 “小微权力”,防范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出现。

健全 “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新洲镇全面建立村级 “小微权力”清单,绘制运行流程图,强化过程监控,进一步明确每项村务权力事项的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来由依据、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违反规定追责办法,保证“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健全 “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新洲镇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 “五公开”,让群众通过电脑、手机、公开栏等各种途径即时查看,让村级 “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健全 “小微权力”日常监督机制。新洲镇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有机统一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镇、村公开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及时答复和解释群众提出的质询,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

健全权力运行违纪追责问责机制。新洲镇研究细化完善违反 “小微权力”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着力解决村干部行使权力、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等违纪违规行为,综合运用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严肃查处;对监督不力的干部严格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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