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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近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 《十堰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 (以下简称 《方案》)。根据方案,11月30日零时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根据 《方案》提出的要求,医用耗材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技术服务项目价格对医疗机构因取消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给予补偿。这是继2017年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将告别以耗材补医的历史。 《方案》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价格公示和费用清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医疗收入结构,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加强执行情况监督与考核管理。

据了解,此次我市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同步进行,通过有降有升的价格调整,推动合理使用检查检验项目和医用耗材,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减少不合理消耗,激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技术。 (据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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