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0年02月14  星期 > 1版-十堰要闻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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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经开区免除发热病人诊疗费

本报讯 特约记者刘爱理报道:2月11日下午,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在疫情期间对发热病人实行诊疗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免费,这是针对辖区发热病人排查防控的又一项举措。

通告指出,十堰经开区按照对发热病人“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要求,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在十堰经开区工作和居住的居民,且在经开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收治的所有发热患者,其诊疗费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

“这项措施对当前防控工作非常实用。”十堰经开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胡文彬告诉记者,很多居民对出现的轻微症状,往往认为是小问题,没有必要花钱到医院看,对及时排查发现疫情非常不利,存在很大的家庭聚集性疫情扩散风险。

据了解,十堰经开区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发现、控制病源入手,持续推出回访辖区发热门诊患者、共享辖区居民在城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信息、下架辖区药店解热镇痛类药品、筛查所有参与疫情防控和公共服务人员身体状况、免除发热病人诊疗费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引导有发热症状的居民主动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避免居民自行服药处置,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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