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金苑1#-6#商住楼”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公示公告
市住建局、市节能墙革办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建筑业市场环境,分批及时退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依据 《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十堰市城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暂行办法》等规定,对 “阳光金苑1#-6#商住楼”申请退付的项目进行了审核,特公告公示 (见下表)。

公示日期:2020年4月13日至4月21日(7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及广大市民如对项目退付事宜有异议,可在7天公示期内向市节能墙革办反映。
联系电话:
0719-8670483、8118938
联系人:李英 梅小龙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堰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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