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形式主义要有硬举措
杨超
上月,张湾区出台十项规定,防范和破除形式主义。十项规定涉及方方面面、条条落在实处。其中明确该区3、5、8、11月为无会月,无会月以外的月份,每月第二周、第三周为无会周,可谓十分 “硬核”,充分彰显了该区破除形式主义的决心。
形式主义这一典型的作风顽疾,背离为民宗旨、增加基层负担、影响办事效率,人人痛恨、人人喊打,但却屡禁不止、花样翻新,稍有松懈就极易复发。因此,必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用行之有效的硬举措破除形式主义。张湾区的十项规定,就是很好的办法。
破除形式主义,要对各类形式主义现象进行精准研判,抓住形式主义的本质特征,制定相应的防范举措,通过具体的行为规范杜绝形式主义现象。在“实”字上下功夫,防范和治理措施必须可操作、能落实,防止用形式主义的方式“治理”形式主义。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破除形式主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通过建章立制,常态化整治形式主义痼疾,形成长管长治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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