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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新型农业主体

方宏

时下,如何突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我市的做法值得关注——

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市农业经管部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抢抓机遇,深入实施组织推进工程、示范引导工程、人才培训工程、市场对接工程、品牌培育工程等五大工程,有效促进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099家,家庭农场1193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社206家、市级以上示范农场110家,带动辐射农户38.97万户,占农户总数的56.3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

然而,与成熟的工商业主体相比,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多面临风险保障不足、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供需对接不顺畅、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等困难和问题。为此,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工作的重点应注重五管齐下,统筹推进。一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扶持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模经营多样、社会化服务支撑、以“互联网+”紧密结合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二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园区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到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农机装备租赁等新产业新业态。三是支持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四是开展信贷支农行动。抢抓国家支持湖北政策机遇,综合运用税收、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五是探索推进农业保险试点,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快速发展穿上“防护服”“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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