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对湖北云燕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 “云燕农博园”项目41号楼部分建筑明确使用性质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应。
一、项目概况
湖北云燕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 “云燕农博园”项目41#楼位于张湾区车城路街道办凯旋大道127号。该项目于2017年6月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2017-39号)及红线图(图号2017-JG-039),其附图明确要求项目内部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房屋,不得作为住宅出售。现因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为化解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购房者权益,经市政府专题会研究,明确项目内部日照大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小于大寒日日照满窗2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明确为居住式公寓,其使用年限、转让、买卖 (涉及各项税费)等情况与不动产登记要求相同,大于2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明确办住宅,小于1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暂无法办理。
依据该项目 《日照分析报告》 (十规咨 [2020]05-005号),41号楼有57套房屋日照大于大寒日满窗2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 (具体为:41号楼1-9-4、1-10-4、1-11-4、1-12-4、1-13-4、1-14-4、1-15-4、1-16-4、1-17-4、1-18-4、1-19-4、1-20-4、1-21-4、1-22-4、1-23-4、1-24-4、2-2-4、2-3-4、2-4-4、2-5-4、2-6-4、2-7-4、2-8-4、2-9-4、2-10-4、2-11-4、2-12-4、2-13-4、2-14-4、2-15-4、2-16-4、2-17-4、2-18-4、2-19-4、2-20-4、2-21-4、2-22-4、2-23-4、2-24-4、2-6-1、2-7-1、2-8-1、2-9-1、2-10-1、2-11-1、2-12-1、2-13-1、2-14-1、2-15-1、2-16-1、2-17-1、2-18-1、2-19-1、2-20-1、2-21-1、2-22-1、2-23-1);因内部建筑自遮挡41号楼有8套房屋日照大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小于大寒日日照满窗2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 (具体为:41号楼1-5-4、1-6-4、1-7-4、1-8-4、2-2-1、2-3-1、2-4-1、2-5-1),现将上述房屋使用性质明确为居住式公寓及住宅。
二、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
项目现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电子公示屏;
2、新闻媒体: 《十堰日报》;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zy.shiyan.gov.cn/
三、公示时间
自 《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102421
联系人:陶琳
电子邮箱:syghzf@163.com
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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