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堰谢家村安置区A地块(蓝湖郡)商业及地下室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十堰谢家村安置区A地块(蓝湖郡)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总用地面积:56965㎡。该项目规划建筑功能分别为住宅、商业、车库等。本次调整主要事项为:优化商业疏散,优化商业平面及车库平面布局,调整商业外立面,将物管用房分别在A、B、C地块配建,指标统筹核算,确保满足条件要求。调整后总建筑面积:448792.49㎡,总计容建筑面积为:327175.98㎡,容积率5.743,建筑密度29.65%,绿地率30.00%,停车位3273个(全部为室内),建筑高度:99.9m。经审查,十堰谢家村安置区A地块(蓝湖郡)商业及地下室调整方案,各项指标均符合 《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等相关规范标准。
二、规划依据
1、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8-420303-47-03-047224;
2、十堰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 十规条字(2018)年第25号;
3、不动产权证 鄂(2019)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2187号。
三、公示地点
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批前公示栏(7天);
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
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zy.shiyan.gov.cn/
公示时间:
从《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四、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刘晓波 电子邮箱:syghjg@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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