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波 牛乐报道: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以营造更加宽松、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全力推行信用修复管理机制,为失信主体解除惩戒措施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创业热情。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91户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其中,940户企业、13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7家企业撤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建机制,常态化管理。该局及时制定出台 《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强化信用防范、改进监管方式、创新信用管理着手,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快推进信用修复工作,逐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为失信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激发失信主体的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利,使其在纠正失信行为后能够正常参与经济社会活动。
简程序,规范化修复。按照积极稳妥、主动修复、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在全省率先探索拓宽信用修复渠道,通过简化修复程序、降低修复门槛,切实压缩信用修复过程中的制度成本。对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只要已改正违法行为、履行行政处罚义务,公示时间从5年缩短为1年,期满后自动撤销;对因未及时年报、地址变更导致无法联系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只要补交材料,无需申请,立即移出;对因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主动履行公示义务且列入期限满一年的,可申请移出。
减层级,集成化监管。将信用修复与市场监管融合互动,审慎监管和优化服务有效衔接,大胆探索创新监管方式,下放工作权限,减少管理层级,将中心城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下放至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秉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时采取唤醒、规范和吊销等有效措施,减少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数量。以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切入点,积极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实施差别化监管,确保监管精准性。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适当减少抽查频次,真正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目前,全市已累计归集公示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抽查检查等信用信息1793万条,“双随机”抽检市场主体2291户,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占比4.6%,为全省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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