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3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学武在全市“两会”上作《十堰市人民检察工作报告》。《报告》对过去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成绩及亮点进行全面总结,对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作出安排。
报告指出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
坚持 “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落实“五个坚持、五个提升”总体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为我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积极抗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展现检察担当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
全市检察机关包保108个小区、6个集中观察点、46个交通卡口,实现防控到位无纰漏。
市人民检察院和八个基层院均被评为“无疫单位”,宣传推介抗疫典型12人。
依法惩治涉疫犯罪
批捕涉疫案件13件21人、起诉19件23人。
积极助力复工复产
贯彻执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意见》,办理涉企案件13件23人。
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依法不起诉3件。
坚持顾全大局与谋求发展相协调
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中优化检察供给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60人,追赃挽损424万元;起诉信用卡诈骗犯罪8人。
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向金融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
助力脱贫攻坚,参与农资打假,起诉农资制假售假犯罪5人。
救助因案致贫群众39名47.6万元。
起诉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犯罪214人,针对污染环境突出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3件。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按照“六清”要求,全面实现“清到底、清干净”目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涉黑案16件394人、涉恶案175件803人全部审结,决定起诉103件778人。
对履职中发现的73件涉黑恶线索全部移送公安机关;通过逐案审查及回头复查,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78件;对认定的黑财3.68亿元,全部移送法院并建议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针对办理案件中发现的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的监管漏洞和问题,发出整改检察建议78份,全部整改并回复。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参与“千名干部进千企”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17项,起诉妨害市场公平竞争犯罪290人、知识产权犯罪41人。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企案件依法不捕98人,变更强制措施52人,不起诉75人。
办理涉企虚假诉讼案5件,办理涉企民事申诉案51件、涉企行政诉讼监督案15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9件;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124件。
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
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来信155件、来访560人次,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实体答复”100%目标。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律师申请事项882次,提供电子卷宗6511卷、查询服务1177次;与7个省市检察机关协作联动,对10起案件开展异地阅卷,把“数据多跑腿,律师少跑路”落实在实践中;建立与律师常态化联络机制,召开联席会19次,邀请律师参与公开听证57次。
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起诉恶意欠薪案17件18人,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1059万元。
推进建立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起诉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性侵案76件90人。与多部门会签并落实 “入职查询、从业限制制度”,查询7210人,实施从业限制3人。
严厉惩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起诉10件28人,起诉非法捕猎、交易野生动物犯罪62人;开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4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
加大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追赃挽损力度,挽回损失143.5万元。
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审查变更强制措施6人。
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15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4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30人,起诉166人。
批捕未成年人犯罪43人、起诉51人,不捕23人、不起诉23人、附条件不起诉24人。
5个全国、全省未检创新项目试点稳步推进;未检大数据临界预防和权益保护平台获评 “湖北省智慧检务十佳优秀轻应用作品”。
新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站点5个、未检社工站1个;与21家单位建立常驻帮教协议,对258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覆盖全市中小学校,1个单位被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突出单位”。
坚持“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同发力
在司法实践中守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
受理批捕775件1146人,同比下降52%,批准逮捕697件1029人,同比下降48%;受理审查起诉2863件4138人,同比下降13%;提起公诉2528件3610人,同比下降16%。
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起诉32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31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诈骗、传销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424人;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起诉226人;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起诉1070人。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起诉73人,不起诉5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3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办理羁押期限审查40件,纠正超期羁押40人。
加强诉讼监督,监督立案94人、监督撤案65人;落实“少捕慎诉”要求,依法不捕151人,不起诉369人。
民事检察进中向好
办结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13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提请抗诉10件,提出抗诉6件,综合改判8件。
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31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45件,提出检察建议31件;办理虚假诉讼案7件。
行政检察扩容增量
受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14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34件;化解行政争议42件。
公益诉讼稳健发展
立案公益诉讼案3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2件。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2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2件,法院均开庭审判并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食品药品领域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公益诉讼办案重点,立案80余件。
开展“校园周边烟草零售点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4件。
开展“窨井盖”涉公共安全专项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
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办理公益诉讼案26件。
坚持持续深化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在释放改革发展动能中提升履职质效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
组建涉黑涉恶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12个办案专班,建立起专业化办案团队。合理设置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优化人员配备,推动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总体布局。
建立检务督察机构和专班,强化办案监督,提升办案质量。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以及“检察官权力清单”,做到放权不放任,评查案件541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3项。
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2462件3322人,件数占比89%。
提出幅度刑量刑建议897件、确定刑量刑建议1815件,法院采纳率为95%。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963件,一审判决上诉率明显下降。
大力推进智慧检务项目建设
开展远程提讯591人次、远程庭审178人次;通过“云模式”落实未检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50人次,开展“云帮教”“云宣告”73人次;建成法医文检实验室。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在落实“四个铁一般”中淬炼队伍
培育铁一般的理想信念
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建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主题党日”内容,建强支部、带好队伍。
扛起铁一般的责任担当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两个清单”,压实“两个责任”。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101件,列席审委会46次,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573件。择优选升高等级检察官5名,选拔任用基层院检察长1名,获评“全省先进检察官”荣誉4人,两个集体被省人社厅、省院授予“先进部室”;竹山县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
练就铁一般的过硬本领
开展全领域岗位练兵、多层次业务竞赛,选派39人参加省级以上培训和竞赛,培养“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办案能手”7名。借助“检答网”解决疑难复杂问题211项。
锻造铁一般的纪律作风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督促基层院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11项。
坚持主动积极接受监督
在人民监督中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
积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抓好17项评议意见整改落实。
起诉破坏山体违法犯罪29人,围绕破坏山体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交办事项82件,均予以当面或书面回复。
走访全国、省人大代表22人次,邀请3名全国人大代表、7名省人大代表、270名市县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和参与检务活动。
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评查等活动。全市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同步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利用“两微一端”广泛开展检察工作宣传,举办“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新闻发布会,通报重点工作。
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监督案件288件;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869条,公开法律文书2450份,公开程序性信息3914件。
2021年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为实现“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展现更大担当。
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
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将检察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服务效能、治理效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持续开展专项监督,用心做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文章。
坚定不移建设平安十堰
用好法律手段、用足法治武器,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坚持司法为民,把人民群众关心事、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法律监督重点,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意愿,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继续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促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
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
不断强化检察监督,助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定不移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党建统领、政治建检,以思想武装夯实忠诚根基,以党性修养擦亮忠诚底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强化教育管理,狠抓监督执纪,远离红线、守住底线。坚持素质强检、人才强检,持续提升队伍核心战斗力。坚持改革兴检、科技兴检,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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