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
春节将至,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本报讯 记者毛以国通讯员张贵海报道:春节期间是非法集资的高发期。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广大市民务必提高警惕,谨记六句忠告,避免掉入陷阱。
一是面对高息 “诱饵”千万不要动心。冷静分析,谨慎投资,不信高额回报,不能因为别人发财眼红,跌入集资陷阱。
二是对身边所谓“实力不俗”的老板不要盲目崇拜。金融是持牌经营,不能单纯看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更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金融业务许可证件及其许可范围,查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
三是谨防银行工作人员 “合法”吸储。要到银行窗口办理存款,取得合法的存取凭证,不能轻易将钱交给个人,防止不法分子假借银行工作人员名义行骗。
四是小心熟人“带你发财”的假象。面对亲戚、朋友介绍推销时,要长个心眼儿,仔细甄别,避免将自己的辛苦所得交给他们“帮忙运作”。
五是及时举报非法集资活动。发现身边有非法集资行为时,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一经查实,将予以奖励。
六是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持续关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提高警惕,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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