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新规本月开始施行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起施行,《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
《规则》共20条,明确了教育惩戒的法律属性、适用范围、具体措施、行为边界、实施程序、救济途径、教师保障、行政监督等内容,初步构建起教育惩戒的制度框架,把教育惩戒问题纳入法治轨道。
《规则》一方面赋予教师以合理手段管教学生的权利,避免“不敢管也不愿管”的问题;另一方面则约束教师管教学生的行为,明确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提法”等行为。
(据《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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