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仲裁委实现网上仲裁跨省域办理
信息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本报讯 记者马胜江通讯员 钱洪娥 报道:记者日前从十堰仲裁委了解到,该仲裁委通过“十仲链”网上平台仲裁裁决的新疆某塑业有限公司和新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972141.16元,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结案,这标志十堰仲裁委网络仲裁服务已实现跨省域办理。
据该案首席仲裁员、十堰仲裁委仲裁员刘汉平介绍,该案申请人于今年1月4日通过十堰仲裁委网上平台“十仲链”提出仲裁申请,十堰仲裁委依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依法受理该案。该案涉及标的高,案情复杂,先后经过2次开庭,案件涉及两家公司以及申请人律师都在新疆,被申请人律师在北京,3名仲裁员在十堰,裁决过程全程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从裁决到卷宗保存实现100%无纸化,提高案件裁决效率、节约案件受理成本,并且一次性执行到位,达到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满意的效果。
“本案如果采用线下裁决,从时间周期上说,至少需要4个月,通过网上平台办理,仅用了1个半月时间。从仲裁费用上算,线下办理仅仲裁费用一项至少需要4万余元,线上办理只需要1万余元,节约仲裁费用3万余元,这还不算线下办理各种文书、双方人员误工等费用。”刘汉平介绍,十堰仲裁委使用网上平台办理仲裁案件,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减轻当事双方负担、节约办公经费、提高办案效率、构建诚信体系有着积极作用,尤其是在智能化时代,网上平台办案能更好地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是实现“仲裁为民”的良好体现。
据了解,随着十堰仲裁委网上仲裁平台的不断完善,网上仲裁服务已经覆盖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截至目前,该委已通过网上平台受理案件300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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