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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个全覆盖”推动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侧记

通讯员 王迎鑫 记者 周亚晖

十堰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纯调水区、全域水源涵养区,在长江大保护和确保“一库净水永续北送”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发挥着重要作用,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8月中下旬,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通过“五个全覆盖”的方式,对全市各地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务求该法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范围全覆盖。8月1日,在收听收看省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培训动员视频会后,市人大常委会随即召开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其他主任会议成员任副组长,10个专(工)委全员参与的执法检查组,分赴8个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做到检查范围全覆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师永学率先垂范,于8月2日至3日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执法检查小组,赴竹山县开展实地检查,就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力度、落实落细长江保护各项措施、严格落实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其他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到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

代表层级参与全覆盖。市人大常委会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认真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联动,在县(市、区)检查时,就近邀请驻县(市、区)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检查活动,实地察看环保设施运维、生态修复、“两山”转化等工作情况,代表们纷纷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点赞,并表示将争做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践行者、推动者、先行者。检查中,共有2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了相关活动。

普法宣传全覆盖。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切实增强保护长江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的理念,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市普法办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在8月12日至9月12日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网络答题知识竞赛活动,答题内容主要是长江保护法相关知识,参赛范围覆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及广大市民。活动在“十堰日报”“十堰普法”“十堰生态环境”“十堰水利”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开展。在开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设立转盘抽奖项目,增加活动的趣味性,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截至9月5日,答题人数突破18万人次。

责任落实全覆盖。检查中,有关单位向执法检查组反映在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过程中,存在部门间职责不清、相关工作牵头单位不明确等问题,对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带来一定影响。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反馈了这一问题,要求市政府尽快制定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部门责任清单。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迅速行动,组建工作专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十堰市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职责,实现了责任全覆盖,任务全落实。

工作衔接全覆盖。检查是手段,推动工作是目的。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针对检查中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的生态补偿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丹江口库区水体保护压力大以及相关法律和制度衔接不顺畅等问题,积极向上反映,协调解决我市在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了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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