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起诉针对未成年人诈骗案
本报讯 记者马胜江通讯员 黄进 报道:7月23日,记者从郧西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沈某诈骗案一审宣判,二人因以游戏账号交易为名骗取未成年人钱财,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刑罚。
2022年2月,郧西县居民陈女士发现其银行账户余额异常减少,经核查发现,其10岁儿子小陈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多次通过微信向某商店账户转账,累计金额达1.5万余元。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锁定收款账户持有人刘某、沈某,并于今年4月将二人抓获归案。
经查,刘某、沈某明知小陈系未成年人,仍以售卖游戏账号为由,诱骗其使用母亲手机多次转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认为二人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二人均系初犯,沈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对二人进行深入释法说理,并联合公安机关督促二人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
7月17日,郧西县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沈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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