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446省道(槐叶线)公路服务设施”规划建筑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您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坪子村446省道 K63+900,规划用地面积3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5.7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95.73平方米,容积率0.3,建筑密度16.6%,绿地率30.72%,建筑高度≤15.0米,停车位30台。建筑风格及色彩:现代风格,灰白色外立面(详见效果图)。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3.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4.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9359号不动产权证;
5.(十自)规条字〔2020〕36号《用地规划条件》。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公示屏、项目现场;
2.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李波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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