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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盾 筑牢消费安全屏障
——我市检察机关常态化维护消费者权益纪略

特约记者饶传军通讯员 邢瑞温珉玥

“守法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我们将以此次庭审观摩为警示,严守法律底线,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初,张湾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行业商会负责人、民营企业家代表等20余人观摩一起假冒名酒注册商标案的庭审,并召开专题座谈会。活动现场,一名企业家代表有感而发。

这场庭审观摩,是十堰检察机关以司法之力护航消费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的缩影。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始终聚焦群众消费面临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从精准监督、多方联动到源头治理,打出一套守护消费安全的检察“组合拳”,以高质效履职为群众安心消费保驾护航。

筑牢消费安全监督防线

2025年8月,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调取该市商务局预付卡备案信息、资金存管企业信息数据表等内容,经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比,精准发现辖区内有4家企业发行预付卡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

“预付卡备案是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能有效降低企业卷款跑路的风险。”办案检察官说,企业发行预付卡不办理登记备案,一旦出现经营不善、倒闭等情况,消费者的预付款很难追回。该院立即向丹江口市商务局制发磋商意见书,要求其对辖区内未进行预付卡发行备案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守护消费者权益。该市商务局迅速行动,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检查—整改—反馈”闭环机制,进一步规范商业预付卡市场秩序。

同年9月,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回头看”时发现,上述4家企业已全部完成预付卡登记备案,切实筑牢了预付卡消费安全防线。

同样的精准监督,也守护着群众用药安全。2025年5月,郧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比执业药师注册信息与社保缴纳信息,发现辖区两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的问题。这意味着消费者购药时可能无法获得专业用药指导,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该院随即向郧西县市场监管局制发磋商意见书,督促开展专项整治。相关部门迅速核查整改,向涉事药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同年6月,该院开展“回头看”时,两家药店执业药师已全部在职在岗,药店经营更加规范,群众购药更有保障。

从规范预付卡经营、防范资金风险,到整治药店违规、守护用药安全,我市检察机关以大数据法律监督为抓手,精准发现问题、靶向督促整改、常态跟踪问效,用实实在在的监督举措,推动涉事主体全面整改,让市场经营行为更规范,群众消费更安心。

织密消费保护协同网络

“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怎么能沦为一纸空文?检察机关通过协同履职推动整改,让法律赋予孩子的消费权益真正落到实处。”今年1月,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观影优惠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受邀参与回访的市人大代表、郧阳区关工委副主任王艳红感慨地说。

2025年12月,郧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模型筛查发现,辖区内影院可能存在侵害未成年人观影权益的问题。该院未检团队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影院不仅在线上、线下购票环节未明确提示优惠政策,还将优惠群体严格限定为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变相缩小了优惠适用范围。

“只看身高不看年龄,实际上让很多个子长得快的孩子,失去了本应享有的观影福利。”办案检察官表示,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影剧院等场所应对未成年人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的规定,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邀请相关主管部门及辖区影剧院负责人磋商座谈。座谈会上,检察机关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出示平台购票页面和实地走访记录等关键证据,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压实监管责任。会后,检察机关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协同监管台账,对影院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协同履职的力量也守护着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5年6月,房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该县县城步行街周边流动摊贩存在未备案、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隐患,立即牵头召开公益诉讼圆桌会议,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对流动摊贩开展拉网式排查,为缺失健康证的经营者补办手续,并组织集中培训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我市检察机关主动打破部门壁垒,搭建协同平台,通过磋商座谈、圆桌会议、联合排查等举措,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消费保护联动格局,织密消费保护协同网络。

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赔偿,太感谢你们了!”2025年5月,消费者陈先生在电话里向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连连道谢。

此前,陈先生在范某直播间被其“竹山原矿绿松石,颜色纯正、保真保价”的宣传吸引,下单购买了一款绿松石产品。收货后没多久,他发现绿松石出现严重褪色,当即意识到自己买到了问题产品,于是拨打12315投诉。

这条消费维权线索,很快被转至竹山绿松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竹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案件调查。

“直播带货新业态下,消费者往往面临卖家异地经营、证据固定难、维权成本高的难题,这正是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最突出的堵点。”办案检察官介绍,经专业技术鉴定,涉案绿松石为注胶染色产品,与直播间宣传的“竹山原矿绿松石”严重不符,范某的行为不仅涉嫌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还违规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名称进行宣传,扰乱了绿松石市场经营秩序。

该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协同作战,依法提取直播间虚假宣传录像、交易记录等核心证据,检察官全程指导陈先生固定电子交易凭证、产品鉴定报告等维权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办案人员与异地经营的范某取得联系,开展释法说理,明确其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范某同意向陈先生赔偿损失3.45万元,并依法缴纳了1万元行政罚款,这起异地直播带货消费纠纷,在短短数日就得到圆满解决。

多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深化“行刑衔接+多元共治”机制,与多部门建立侵权线索双向移送制度,通过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站、检察联络站,接入12345、12315等方式积极整合资源、筛取案源线索,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消费安全关乎民生福祉,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表示,该院将以更实的检察举措、更优的检察服务,全方位守护群众消费安全,让司法为民的底色更加鲜明,法治护航的根基更加牢固。(图片由市人民检察院提供)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亚新国际影城开展未成年人优惠观影检察监督“回头看”。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卫生部门对该县餐饮企业进行卫生健康安全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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