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柔性执法”让监管更有温度
本报讯 特约记者王波通讯员 李小丹 报道:3月2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258件,占案件总数的50%,为经营主体减免罚款数百万元。
今年3月初,郧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用于结算的电子计价秤未张贴检定合格标识。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立即将计量器具送检并取得合格证明。鉴于违法行为轻微且已及时整改,该局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仅对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
此类“柔性执法”案例并非个例。竹溪县一家超市因销售农残超标大葱被立案,涉案货值仅126元。按传统执法标准,最低可处5万元罚款。经深入核查,该超市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提供进货来源,违法情节轻微,竹溪县市场监管部门最终依法作出免罚决定。
今年,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宽严相济执法原则,对危害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对首次违法、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实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在严守监管底线的同时,以“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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