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刚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如何检验政绩的根本认识和基本态度,集中体现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权力观念和发展理念。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影响干部个人的履职方式和作风状态,而且关系到一个地方的发展方向、发展质量和发展后劲。从根本上说,政绩观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方法问题,而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和执政理念所规定的重大政治问题。
正确政绩观源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人民立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全部奋斗都指向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由此决定了共产党人追求的政绩,只能是增进人民福祉、推动事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真实业绩。离开人民立场谈政绩,政绩就会异化为个人功利;离开人民需要讲成绩,成绩就会蜕变为空洞形式。
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在于回答为谁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政绩的价值属性决定政绩的方向属性,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追求;把谁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工作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固树立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其理论旨归就在于把人民作为政绩的价值原点和评判主体。造福人民不是抽象口号,而是具体标准,要求党员干部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尺度。这就决定了正确政绩观不是追求轰动效应的显绩崇拜,而是坚持显绩与潜绩相统一;不是片面追求短期增长的速度冲动,而是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统一;不是围绕个人任期打造形象工程,而是坚持局部与全局相统一。
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集中体现为“十六字”总要求的内在统一。立党为公,回答的是政绩观的政治立场问题,要求党员干部明确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人民,把党的性质宗旨转化为履职尽责的根本原则。为民造福,回答的是政绩观的价值目标问题,要求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改善民生、增进福祉作为工作的根本指向。科学决策,回答的是政绩观的实现路径问题,要求尊重规律、立足实际、统筹兼顾,防止拍脑袋决策、凭经验办事和急于求成。真抓实干,回答的是政绩观的实践品格问题,要求把心思和精力真正用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四者构成完整逻辑链条:立党为公规定方向,为民造福明确目标,科学决策提供方法,真抓实干确保落实,统一于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正确政绩观必须在高质量发展实践中转化为干部履职的鲜明准则。当前十堰正处于加快建设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要阶段,要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发展理念和工作方法。所谓正确,不是不要发展速度,而是强调速度必须建立在质量和效益基础之上;不是不要项目建设,而是强调项目必须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不是不要工作亮点,而是强调亮点必须建立在解决真问题、创造真效益基础之上。对于十堰而言,干部创造政绩,必须更加注重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城乡功能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基本民生保障,不能把显山露水的工程当作唯一标准,也不能把短期指标波动简单等同于工作成败,而应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到谋划、决策、实施和评价全过程。
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不断提升干部的政治能力和治理能力。一方面,要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同地方实际结合起来,防止机械执行、表态执行和选择性执行。另一方面,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和系统思维能力,善于从复杂矛盾中抓住主要问题,从现实基础中寻找有效路径,使决策建立在真实情况和规律认识之上。同时,还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狠抓落实能力,把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全过程,既善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也善于办解民忧、暖民心的事。归根到底,正确政绩观要求干部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政绩,以更高站位、更实作风、更科学方法推动事业发展。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必须答好的政治考题、发展考题和作风考题。只有从党的性质宗旨中把握政绩观的根本依据,从人民立场中明确政绩观的价值尺度,从高质量发展中校准政绩观的实践方向,从真抓实干中体现政绩观的现实成效,才能真正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要求落到实处。面向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遵循规律作为重要前提,把真抓实干作为基本方式,才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十堰实践中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实绩。(作者单位:湖北医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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