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堰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公告
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湖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十堰市开展湖北省2026年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现公示如下:
进驻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7月13日
受理投诉电话:027—68765200
投诉二维码:(见后图)
受理投诉电话时间:每天8:30—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主要受理十堰市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方面的投诉。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湖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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