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本报讯记者罗毅报道:8月10日上午,记者从十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防汛防台风工作,根据《十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研究,市防办决定自当日11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今年第13号台风“白海豚”影响,预计12日,丹江口市、房县、郧阳区局部地区仍有暴雨。过程累计雨量方面,西部地区为40至80毫米,局地120毫米以上;东部地区为100至150毫米,局地200毫米以上。降水过程中,最大小时雨强40至70毫米,阵风风力7至9级。
通知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期间,各地各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全员进入实战状态,做到严阵以待、严防死守。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雨情、水情、风情变化,强化会商研判,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要紧盯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库塘、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城乡易涝点、漫水桥、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加密巡查排查频次,视情果断采取停工停产措施,提前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确保应转尽转、不漏一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确保上下联动、高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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