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明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6年8月14日政协第六届十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郭明同志任政协第六届十堰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第六届十堰市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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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郭明同志任政协第六届十堰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第六届十堰市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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