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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护绿守青山
——房县人民检察院履职尽责书写高质量生态修复的“绿色答卷”

记者刘俊通讯员 刘联红何如徐青松

盛夏时节,走进堵河房县段,只见水清岸绿,满目葱茏,一派生机盎然的生态景象。画卷静美,守护无声,在青山绿水的最深处,始终有一支法治力量在默默守望。

两年前,习近平总书记给十堰丹江口库区环保志愿者亲切回信,勉励大家“携手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两年来,房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依托“秦巴生态功能区”核心区与“全国森林大县”的资源禀赋,将生态检察工作融入流域治理大局,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牵引,深耕生态修复性司法实践,探索出一条“办案—修复—监管—长效”一体化的生态治理新路。

找准修复“最优解”

让生态底色“亮”出来

生态损害案件的修复方式与定罪量刑同等重要。房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生态损害案件时,坚决摒弃“一刀切”的修复模式,创新推出“补植复绿为主、碳汇补偿为辅、劳务代偿兜底”的分层分类修复机制,精准匹配案件实际与行为人能力,实现刑事惩戒与生态补偿的深度融合。

2024年3月,村民熊某某因盗伐、滥伐林木百余株被移送审查起诉。由于案发地集体林地的生态功能遭到严重破坏,办案检察官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送达《生态修复义务告知书》,明确其补植复绿的法定义务。同年6月,熊某某等人出资4万余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受损地块实施补植。今年4月,房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林业技术人员实地核验,31亩修复林地苗木成活率达92%。昔日因盗伐留下的片片荒坡,如今已是新苗吐绿、生机重现。

面对涉案主体履行能力参差不齐的现实难题,该院摒弃过去单一化处理方式,建立起三级梯次修复体系。在涉林案件中优先适用补植复绿举措,联合林业部门出具标准化修复意见书,对补植地块、苗木品类、管护周期等提出硬性要求,并全程跟踪督导施工养护流程。

针对原地不具备修复条件或当事人无实地复绿能力的案件,则引导其自愿缴纳碳汇补偿金,全额纳入财政专项账户,专款用于区域生态综合治理,确保生态效益“可量化、可交易、可补偿”。

对于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资金修复的违法主体,创新安排其参与巡山巡河、生态法治宣传等替代性劳动,让涉案人员在惩戒中受教育,让司法更有温度、修复更有力度。

2024年至今,该院通过多元修复模式督促补种林木5285株,引导缴纳碳汇补偿金30余万元,组织涉案人员开展山林河道巡护、普法宣讲80余场次。

织密管护“责任网”

让修复成效“实”下去

守住修复成效的底线,是生态检察工作必须做好的“后半篇文章”。近年来,房县人民检察院创新监督机制,通过构建闭环管护体系,以专业法治力量守牢地方修复实效底线。

2025年3月,房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某盗伐林木案时发现,案发地块位于山区贫瘠坡地,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差,加之秋季栽植成活率偏低,若在原址补植,苗木存活难以保障。办案检察官随即启动专家智库研判程序,林业专家现场勘查后提出调整栽植时节、异地集中补植的优化方案。2025年11月,涉案人员在指定地块完成453株苗木栽植。今年4月,该院办案干警联合林业技术人员实地回访核验,逐株清点苗木存活数量,453株苗木成活率达92%,修复成效达标,成为房县人民检察院“专业智库+闭环管护”修复理念的一个例证。

为杜绝“重栽植、轻养护”“修复走过场”等问题,该院建立“专业技术支撑+常态化回访核查”闭环监管模式。整合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骨干力量,组建生态检察专业专家智库,全程参与生态损害勘验鉴定、修复方案论证、修复成效验收等关键环节。同步建立修复成效“回头看”跟进监督机制,苗木栽植完成后定期开展实地回访,对管护缺位、植被枯死等问题当场下达整改提示,限期完成补栽养护。

自2024年以来,该院已累计开展修复现场跟踪监督10余次,辖区涉案补植苗木整体成活率稳定维持在90%以上。没有发生因管护不到位导致修复失败的情形。

拧紧共治“一股绳”

让生态家底“厚”起来

昔日的荒坡地,如今已是果香四溢的“绿色宝库”。眼下正值黄桃成熟采摘期,在房县白鹤镇解家湾村的检察异地补植覆绿示范基地,村民们正忙着采摘、分拣、装筐,呈现一派丰收的景象。

这处果园有个特殊身份——它不仅是群众的“致富园”,更是房县人民检察院创新生态司法修复机制的“试验田”。谁毁坏了山林,谁就来这儿把树重新种上,把生态欠账还上。

2019年3月,房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在解家湾村建设标准化异地补植覆绿示范基地,规划面积162亩。基地因地制宜栽种黄桃、樱桃等兼具固土保水与经济价值的特色苗木,首批完成栽植120亩。该基地建成后,一方面承接涉林刑事案件异地补植任务,集中开展规模化生态修复;另一方面探索“检察示范基地+周边农户”经营管护模式,吸纳群众参与养护务工。如今,该基地累计承接异地补植23批次,修复林地162亩,带动周边200余名群众务工,让生态修复工程同步成为群众增收致富产业。

生态保护没有旁观者,只有凝聚治理合力,方能释放更大综合效益。多年来,立足堵河流域生态实际及长效保护需求,房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系统治理思维,打通部门协作壁垒,打造生态修复示范载体,推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民生效益同步释放。

制度协同层面,该院将协同共治从实践探索上升为制度规范,以机制保障治理效能。2025年6月,房县人民检察院联动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县林业局等9家职能单位,共同会签《关于适用碳汇补偿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工作方案》,划定各单位权责边界、案件办理协作流程与碳汇补偿执行标准,搭建四项常态化协作机制,统一碳汇补偿适用情形与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破解生态案件办理的治理难点,形成全链条、一体化绿色司法共治格局。

法治护航,青山不负。从个案办理到机制创新,从生态修复到民生改善,房县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该院将持续深化生态修复性司法探索,不断完善多元修复、闭环监管、协同共治工作机制,以更实检察履职守护堵河流域绿水青山,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贡献地方力量。(图片由房县人民检察院提供)

补植复绿“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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