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十条禁令”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特约记者刘涛
本报讯 “重大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纪委必须全程介入跟踪。”2月26日,在张湾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时,区委书记刘学华如是说。
2月26日,张湾区委中心组成员还学习了区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严禁对区委区政府的决议推诿扯皮;严禁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拖延办理;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严禁一切阻挠项目施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严禁以短信、匿名信等形式传播小道消息,诽谤诬陷他人;严禁纵容、教唆或参与群众上访闹事,干扰正常的办公秩序和执纪执法行为;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看电影、玩游戏;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使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借出差之机公款旅游;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酒后驾车。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周元国说,区委将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全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内容。凡违反规定的,绝不姑息迁就,一律先停职,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评先表优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反省、待岗学习、调离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对违犯党纪、政纪规定的,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