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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民主评议模式 促政风行风提档升级

■李亚东

不断创新民主评议模式,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提档升级,是郧县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的基本经验。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创建工作目的,实现民主评议工作常抓常新。全县以全省上下联动评议工作为主线,在全县19个行政职能单位、20个服务窗口开展以优化投资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方便群众办事、建设文明和谐郧县为主题的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展示单位形象,树立行业新风,创优发展环境,争创一流业绩,提升窗口服务品牌,实现民主评议工作常抓常新工作目标。

二、明确创建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谁主管谁负责”制度落实。创建活动在县行评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行评办、县文明办具体组织实施。各主管单位、部门和其内设、下设机构、基层单位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具体负责系统、单位、窗口的创建活动。规定政风行风评议获得“合格”以上等次的系统、单位,要积极争创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各系统、单位直接涉及办税、办证、审批、收费等事项的办事服务窗口,要积极争创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

三、明确创建工作标准,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提档升级。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窗口)创建重点围绕“六好”标准:一是好班子。领导班子能自觉围绕中心工作,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把创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二是好队伍。干部职工对工作的热情、对事业的激情、对群众的感情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干事创业的动力更加充足;行政执法部门能依法行政、廉政勤政、秉公执法,无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报”现象;公用事业单位、服务行业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内部管理严,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社会效益显著。三是好思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新途径,创造出具有本单位、本部门特色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四是好作风。干部职工自觉把为民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立即办”、“马上办”等工作作风蔚然成风,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事、照章办事、文明办事。五是好环境。单位、部门环境达到绿化、美化、净化的要求,办公场所、服务窗口整洁有序,优雅美观;工作人员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服务环境秩序井然,各项收费政策和标准公开透明。六是好制度。建立并执行挂牌上岗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过错责任追究制6项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明确创建工作程序,实现评议工作规范高效。凡争创政风行风示范单位(窗口)的单位上报创建工作书面申请和创建材料,获准后由县行评办、文明办组织检查验收。按照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接受评议、整改达标、总结申报、考核验收、评选命名、授牌表彰、复查回访10个工作流程开展创建工作。在考核验收中,坚持“三结合”原则,即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主管部门考核与行评代表评议、服务对象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经常考核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评选、命名严格把握标准,且对被推荐单位在征得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实行公示制,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五、明确创建工作管理方式,实行动态监督机制。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窗口)的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每届命名的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需要重新参加下届评选,不参加评选或评选未能合格者,不再享受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窗口)称号。获得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优先推荐为文明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窗口)日常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动态监督”的管理方式,由县行评办、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管理和部署,由县行评代表、服务对象通过明察暗访、电话投诉、网络举报等方式负责适时监督和督办指导。(作者单位: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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