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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妇女运动回眸

 一、建国前的艰难起步

十堰妇女曾在封建社会中深受压迫束缚,缠足、买卖婚姻、童养媳等风气较为普遍,人身基本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上世纪20年代后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妇女们开始投身妇女运动,当时主要倡导妇女放脚,提倡男女平等;宣传提高女权,不虐待妇女。积极追求进步的妇女群众利用各种时机举行集会,宣传婚姻自由、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主张。1927年9月,均县妇女运动会成立。1931年5月改称妇女协会,是鄂西北地区最早开展活动的妇女组织。 其后,在党的领导下各类妇女组织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开始了声势浩大的妇女运动。1934年,全郧阳地区都开始倡导妇女放脚,男人剪辫子,动员女子上学,提倡妇女参加社会活动。

为配合北伐战争,房县妇女协会积极组织会员和妇女群众,举行游行示威,散发告女同胞书,组织宣传队,开展破除封建迷信、演文明戏、唱革命歌、宣传打倒军阀等革命活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妇女活动更为活跃,她们积极参加“打土豪、分田地”运动,建立苏维埃政权;组织募捐、缝补洗浆队,慰劳红军和游击队,救护伤病员;积极送子、送夫参军,有的妇女还直接参加了红军、游击队。

抗日战争中,一批女共产党员、女中华民族抗日先锋队员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抗日宣传,控诉日寇侵犯中国的罪行,并开展为抗日将士募捐慰问活动,帮助抗日军人家属解决实际困难。1938年,房县地下党培养了一批抗日积极分子,其中蔡华明等10多名妇女被陆续送往陕北学习、受训。郧县妇女促进会为抗战捐衣、捐物,办幼稚院。1940年,郧县妇女运动委员会号召全县妇女积极参加民族抗战阵营,为抗日将士照顾老幼,为国家民族教育后代,节衣缩食贡献国家,加紧战时生产,协助前方将士杀敌。1943年,在郧县体育广场纪念抗战六周年的群众大会上,发动群众募捐支援抗日前线,有不少妇女当场取下金银首饰捐献抗日。

解放战争时期,在党组织的宣传动员下,许多进步女教师、女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群众集会,反对国民党发动内战,劝告妇女动员儿子、丈夫逃避国民党拉兵,不给反动派当炮灰。广大妇女群众还积极参加恢复生产,男人参军上前线,女人在后方参加生产劳动支援前线,有的还踊跃报名参军参战。积极拥军支前,为部队捐旧棉衣、帽子、鞋、单衣。

二、解放后的迅速发展与探索徘徊

十堰解放后,妇女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带领广大妇女同全市人民一起,在上世纪50年代初期的反帝、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以及支援人民解放战争和恢复国民经济的工作中,在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参加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又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各条战线上做出了重大贡献。妇女群众积极参加社会重大政治、经济活动:

1949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文艺表演活动庆祝解放。

1950—1951年,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许多妇女送子、送夫、送兄弟参军、支前,均县妇女为新战士做军鞋,仅三官殿村妇女做军鞋就达150双。

土地改革时期,妇女们积极参加斗争地主和诉苦运动。土改增强了农村妇女的翻身感,也提高了她们的思想觉悟,不少妇女的迷信思想开始破除,原来求神拜佛的人推倒了神仙牌位,贴上了毛泽东主席的像。妇女们积极参加生产,和男同志一起站岗放哨,宣传党的政策。

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该法明确宣布:“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女子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各级妇女组织广泛开展宣传,深受旧婚姻制度迫害的妇女们学习了《婚姻法》后,纷纷以法律为武器,到妇联、人民法院、人民政府要求保障自己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利。竹溪县妇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首先废除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收童养媳等束缚妇女的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平等。

1951年—1953年,房县自愿解除婚约536对,尼姑还俗25人,寡妇改嫁699人,解除“背贴”410人,妓女从良1530人,退回陪儿41人,重新复婚37对,不合理婚姻离婚的5841人,按《婚姻法》自由结婚的15989人。均县妇联与有关单位联合成立贯彻《婚姻法》委员会,大力宣传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提出“反限制、反残害、反包办买卖婚姻和保护妇女财产权、参政权、参加社会活动权、人权、婚姻自主权”的“三反”、“五权”口号。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不少妇女通过实践锻炼,成了农业社的骨干。无论是在春耕播种、夏收夏种,还是在防汛排涝、抗旱保苗、田间管理和积肥运动中,广大农村妇女都积极投入,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合作化后,基本上实行了男女同工同酬,妇女的“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得到合理的保护和适当的照顾,从而更加激发了她们的劳动积极性。

1957年,中共中央书记处指示:“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在相当长时间内,是指导妇女工作的方针。”十堰地区掀起了一个更大规模的、深入持久的、以勤劳节俭为中心的社会主义“五好”运动,各级妇女组织向全市各界妇女进行了广泛的传达动员。在勤俭建国、勤俭持家方针和“五好”号召的指引下,十堰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五好”运动,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上开展比、学、赶、帮、超竞赛。

在“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活动中,妇女们开展“三八”红旗手竞赛,成立“三八”班组、“铁姑娘队”、“钢娘子队”等组织。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房县妇联组织全县妇女开展“铁娘子”、“钢嫂子”、“红婆婆”、“三八”作业班组等劳动竞赛活动,妇女投工量占全县劳力的47%。均县组织“三八”突击队、“铁姑娘队”4002个,全县有女拖拉机手、女技术员487人。 (下转t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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