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关于表彰2009年度妇联系统目标管理和专项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十妇字〔2010〕7号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
2009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女十大和省妇女十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开展工作,按照市妇联的要求实施目标管理,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推动妇女工作实现了创新发展。
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各级妇女组织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更好地引领广大妇女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经考核、研究,十堰市妇联决定表彰:竹溪县妇联、茅箭区妇联、丹江口市妇联、市审计局妇委会、市建委妇委会、市技术监督局妇委会、市地税局妇委会、市档案局妇委会、市检察院妇委会、市林业局妇委会10个单位为“2009年度妇联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郧县妇联为“家教工作先进单位”,郧西县妇联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房县妇联为“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竹山县妇联为“‘两规’实施先进单位”,张湾区妇联为“维权工作先进单位”,武当山特区妇联为“巾帼建功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突出新特色,创造新业绩。全市各级妇女组织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
十堰市妇女联合会201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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