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岗敬业甘奉献
1988年,张晓荣招聘到法院工作后,服从组织分配,克服女同志下基层的诸多不便,扎根基层法庭一干就是5年。调回机关后,她先后从事过刑事、民事工作。可无论走到哪里,她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干一行爱一行,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面对新形势下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她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到民事庭工作后,张晓荣继续发扬兢兢业业、认真刻苦的精神,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民事审判工作的新路径,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和精湛的专业素质。她常说:“民事法官就是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如果没有做到,就说明我们工作没有做好。”作为一名法官,面对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她坚持不懈地寻求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径,一个法理和情理的结合点。依法调解是她办案的主要特点,在长期的工作中她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即调解要抓早、抓巧、抓全程,法官要四勤、四会、懂六法。“抓早”就是未雨绸缪,案子到手后提前做准备,熟悉案情,了解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经过,了解双方当事人的个性,找准当事人的认识误区和问题症结,为调解案件做好准备;“抓巧”就是讲究调解技巧,以理服人,以情动人,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取不同的策略和审判技巧;“抓全程”就是一个环节都不放过,在案件处理各阶段,采用各种调解方法化解矛盾。“四勤”就是手勤、腿勤、嘴勤、脑勤;“四会”即会看、会听、会劝、会断;“六法”即真心待人感化法、诚心批评教育法、耐心滴水穿石法、细心巧借外力法、尽心巧妙刺激法以及背靠背调解法。张晓荣正是因为念好了调解经,她所承办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好评。
2005年,她审结各类民事案件71件,其中调解、撤诉51件,调解、撤诉率为72%;2006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2件,其中调解、撤诉50件,调解、撤诉率为83%;2007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3件,调解、撤诉39件,调解、撤诉率为73%;2008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0件,调解、撤诉53件,调解、撤诉率为89%;2009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9件,调解、撤诉56件,调解、撤诉率为81%。2010年1月至2月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5件,调解、撤诉13件,调解、撤诉率为86%。在她所审理的案件中,没有一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件被投诉或举报。
求真务实护天平
张晓荣虽是女性,但办案雷厉风行,针对不同的案件,总是采取不同的策略和审判技巧,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如在审理原告黄某诉被告李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在接到原告对被告车辆的诉前保全申请后,张晓荣迅速审查了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发现原告系房县人,受伤后,在丹江口的生活十分困难。为切实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她当日上午果断裁定对被告的车辆进行保全,同时建议原告迅速办理立案手续,当日下午便召集双方当事人对此案进行调解。经过一下午的耐心疏导,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当庭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万元。此案从申请到结案,前后不到12个小时。原告收到赔偿款后,激动地说:“没想到我一个外地人的案子,你们这么重视,效率这么高,丹江口市法院的法官是好样的!”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张晓荣常把法庭设在老百姓的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审理、调解、宣判,及时化解矛盾。她在主审原告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茅腊坪村年过七旬的村民宋某诉孔某夫妇返还财产纠纷一案时,受理此案后,她发现原、被告系母子关系,双方及家庭成员曾因婚姻、伤害、赡养等纠纷多次在法院打官司,积怨很深。对此案如果轻易判决,案件结了,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能真正得到化解,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加之此案原告宋某已是七十多岁,为彻底化解矛盾,她带领合议庭成员深入实地,就地开庭审理。庭审中依照法律、法规,结合案情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让旁听群众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通过一上午的公开审理,最终使原、被告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当庭调解并兑现,及时化解了矛盾,案结事了。旁听群众无不拍手称赞,异口同声地说:“法庭开到家门口,我们几十年第一次遇见,这下我们知道如何处理亲戚、乡邻关系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铁面无私书正气
在工作中,张晓荣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廉洁性,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原则,以《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文明办案,廉洁自律,从不以权谋私。
有些案件的当事人,有理的担心法官不公,亏理的希望法官不正,所以总有一些人有暗中求情送礼的念头。也有的人出于对法官裁决的满意,事后送礼致谢。但不管出于怎样的意图,送怎样的礼物,张晓荣总是婉言拒绝。她始终坚守一个信念:“秉公断案是法官的本分,只有无私才能无畏。”张晓荣在审理原告孙某诉被告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被告为达成不偿还原告借款的目的,庭审前,给张晓荣送去一套化妆品,张晓荣婉言谢绝并耐心给被告做工作:“官司胜败不在这个,要重证据,法律是公正的。再说,如果你是原告,欠钱可以不还吗?”最终张晓荣秉公处理,判决由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4500元,被告收到判决书后很快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张晓荣还积极参与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在办理这些老大难案件中,她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和压力,竭尽全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坚持客观公正的前提下,不偏不倚,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并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用自己的一片真心感化当事人,最终使案件得以顺利结案,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困难面前从不低头,权贵面前从不屈服,这就是张晓荣。领导和同事们用四个字评价她:真、诚、平、淡,即“认真工作,诚恳待人,公平处事,淡泊名利”。
多年来,张晓荣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法官的神圣职责,以法官特有的刚直、清廉的作风捍卫着法律的尊严,真正做到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张晓荣满怀壮志豪情,不断开拓进取,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续写新的篇章,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