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参保制关键在落实
陈立波
项目建设工地发生工伤事故,令项目承建方、农民工都很“受伤”。然而,最受伤的还是农民工,看病、康复、索赔,一折腾就是三五个月甚至好几年。如何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笔者认为,不折不扣落实项目参保制是关键。
项目参保制,即参保不具体到人头,而是按建设项目工程合同造价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参与项目施工建设的工人都涵盖在保险范围内,并明确赔多少、怎么赔、赔付时限等方面的标准。如此,不管农民工怎么流动,也不管农民工是否签订用工合同,只要有相应的务工依据,农民工工伤损失都可得到保险保障。
制度重在落实。要有效保障农民工工伤赔偿权益,关键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严把关、认真落实制度。一要对项目建设真正做到“先参保,再开工”。要卡住项目建设的“一头一尾”:开工前,施工单位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竣工前,凭参保证明才能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二要按照“项目参保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承建方参保情况进行督促、监管,即建立建设项目参保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应保尽保。三要简化工伤申请手续、优化工伤赔偿流程。工伤申请时可以没有劳动合同,施工时穿的衣服、收到的工资条,甚至其他工人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工伤申请的依据。设立一站式受理窗口,尽量让赔付流程简洁明了、容易操作。
“没有工伤保险,项目一律不准开工。”愿项目参保制在十堰不折不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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